评建函〔2018〕4号
各院(系):
为了做好2017---2018学年本科教学基本数据状态数据填报工作,摸清我校师资队伍真实状况,做好合格评估师资队伍建设与整改,请各院(系)认真填写师资状况统计表(样表附后)。
填写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:第一,表一的学生数应分年级、分专业填写,包含本院(系)全部在读的本专科各年级学生。第二,表二所填的“专业”一栏仅为本院(系)的本科各专业,不包括专科各专业。第三,表二“课程”应填写最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不得遗漏;课程顺序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序填写,不得随意改动;课程性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填写,不得随意更改;第四,表二“授课教师”一栏仅填写本院(系)的该课程任课教师或拟任课教师,不得填写其它院(系)教师或外聘教师,如该课程没有任课教师或拟任课教师,在相应的栏目填写“无”;同一课程有两个以上任课教师的,按照表格分栏分别填写任课教师的详细情况。
请各院(系)于11月7日(本周三)下午5点前将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到行政楼32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263886@qq.com。
附件:1.院(系)师资状况统计表(一)
2.院(系)师资状况统计表(二)
校评建办
2018年11月6日